
合肥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2024.11.28"事故罚单来了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网站披露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因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安徽两家公司及1人被处罚。详情如下:
01安徽普拉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合肥市高新区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2024.11.28”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劳务分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行为。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02安徽法安建筑有限公司,在合肥市高新区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2024.11.28”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该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03杨鑫,在合肥市高新区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2024.11.28”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其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180天”的行政处罚。
安徽合肥市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柏堰湾路与火龙地路交口西南角,占地面积约32亩,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1。该项目总投资约3.2亿元,计划新建8栋单体建筑。
2024年11月28日16时56分左右,高新区逸路安科技总部中心项目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