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四川天府银行,动作缘何频频变形?丨正经深度

访客 2025-03-24 09:38:52 55872
四川天府银行,动作缘何频频变形?丨正经深度摘要: 文丨康康 编辑丨百进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本文约3100字)【正经社“银行升级战”观察之22】...


四川天府银行,动作缘何频频变形?丨正经深度

文丨康康 编辑丨百进

来源丨正经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约3100字)


【正经社“银行升级战”观察之22】

四川天府银行再次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而遭受处罚。

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官网贴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府银行成都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350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1万至3万元不等。

这类处罚已经不是第一次,涉事人员也跨越多个部门,显然不能简单用管理漏洞一言以蔽之。


1

多次被罚


公示表没有具体说明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此次究竟违反了账户管理的哪些规定,但正经社分析师认为,根据罚款的金额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打击的重点推断,很可能跟未履行反洗钱职责有关。

根据《反洗钱法》第五十三条和五十四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如果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到500万元的罚款。如果涉及犯罪所得或恐怖融资,金额不足1000万元,处罚款50万至1000万元;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金额20%-2倍罚款。

正经社分析师梳理发现,早在2018年,天府银行和平支行、顺庆支行就曾因同类问题而被警告、罚款。当时天府银行发布公告称会“完善制度流程”。但是,3年之后,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2021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天府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而被处以罚款70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2万元和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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