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刑法罪名全解析

访客 2025-09-19 10:06:15 18578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刑法罪名包括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这些罪名涉及企业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通过给予或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商业贿赂犯罪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本文将对相关刑法罪名进行全面解析,以加强公众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认识,促进商业环境的健康发展。

导读:商业贿赂作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毒瘤,不仅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还扰乱经济秩序。商业贿赂与回扣在商业活动中经常被提及,二者既有联系又有本质区别,且商业贿赂涉及的刑法罪名需结合法律规定准确界定。接下来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为大家梳理解析。

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以"主体身份+行为性质"为标准,构建了覆盖公私领域的商业贿赂罪名体系,共涉及6项罪名。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2016年司法解释将"数额较大"标准调整为6万元,并明确"利用职务便利"包括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手续费等情形。

  2.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个人行贿数额达5000元至2万元即构成犯罪,单位行贿标准为20万元。

  3. 受贿罪与行贿罪

  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或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财物的行为。此类犯罪不要求"为他人谋利"的直接对应性,更强调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4. 单位受贿罪与单位行贿罪

  针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主体,以单位名义索取或收受财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此类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

  5. 介绍贿赂罪

  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牵线搭桥,促成贿赂交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名填补了贿赂链条中间环节的刑事规制空白。

  6. 对单位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财物,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予回扣、手续费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商业贿赂和回扣的区别?

  商业贿赂与回扣虽均涉及利益输送,但在法律性质、表现形式及构成要件上存在本质区别,需结合法律规定准确区分。

  从法律定义来看,商业贿赂是一个广义概念,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刑法相关规定,其指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等行为,手段不仅包括财物,还涵盖旅游、考察、提供房屋使用权等非财物利益,范围广泛。

  而回扣的定义更为具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核心特征是账外暗中与返还商品价款的一部分。

  即回扣本质上是商品价款的变相返还,且未在经营者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这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关键区别之一。

  从法律后果来看,商业贿赂若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或情节要求,将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未达犯罪标准的,也将面临《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而回扣作为商业贿赂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若符合账外暗中特征,通常被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的具体手段之一,适用商业贿赂相关的法律规制;但若经营者在账内明确如实记载返还的价款,则属于合法的折扣行为,不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二者在法律评价上的重要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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