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职人员婚内出轨如何认定严重程度
公职人员婚内出轨的严重程度认定涉及多个因素,主要考虑出轨行为的具体情节,如是否涉及家庭暴力、子女影响等,还需结合公职人员的职位、社会影响及出轨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来认定,出轨行为若严重损害家庭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严厉惩处,具体认定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
公职人员婚内出轨如何认定严重程度
公职人员婚内出轨的严重程度认定,需综合行为性质、社会影响及后果,形成“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追责”的梯度惩处体系:
1. 纪律处分层面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公职人员若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其中,“一般情节”指出轨行为未公开传播,但违反生活纪律,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指出轨行为被他人知晓并引发一定范围的社会议论,损害公职人员队伍形象,可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指出轨行为被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存在多次出轨、利用职权胁迫他人等加重情节,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政务处分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公职人员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政务处分。
其中,“一般情节”可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可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则应予以开除。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会结合行为性质(如是否利用职权)、社会影响(如是否引发网络舆情)及后果(如是否导致家庭破裂、损害政府公信力)综合判定“情节严重”标准。
3. 刑事追责层面
若出轨行为伴随重婚、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例如,公职人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重婚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利用职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还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公职人员重婚罪会开除公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应当予以开除。
若公职人员构成重婚罪并被判处刑罚(即使适用缓刑),则必然触发该条款的强制性开除规定。
此外,即使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重婚行为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亦可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例外情形仅存在于过失犯罪或轻微刑事处罚,即公职人员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且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突出,经批准可不予开除,但需给予撤职处分。
然而,重婚罪属于故意犯罪,且直接侵犯婚姻家庭制度与社会伦理秩序,不存在“过失”或“轻微”的认定空间,因此实践中几乎不存在“免于开除”的例外。